1、取保候审开庭前会被收押吗
取保候审开庭前,通常情况下不会被收押。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期间的临时强制手段,其主要为了预防犯罪嫌疑人逃跑或干扰案件调查。
1.假如在取保期内,犯罪嫌疑人可以遵守有关规定,如期参加庭审,一般不会被羁押。
2.取保候审本身就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信赖,相信其不会对社会导致风险,同时也有益于保障其合法权益,防止非必须的羁押。
3.假如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间违反了有关规定,如擅自离开居住地、干扰案件调查等,那样或许会被撤销取保候审,并被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手段。
2、取保候审的适用状况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紧急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或者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类规定确保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既严格又合理,既可以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又可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取保候审的具体实行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你,取保候审的具体实行程序如下:
1.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手段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实行。
2.依据取保候审的具体形式(保证人担保或保证金担保),人民检察院需要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3.公安机关在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实行。
4.负责实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与有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公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实行。
这一系列程序确保了取保候审的实行既规范又高效,既可以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又可以防止对犯罪嫌疑人导致非必须的干扰和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