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超越追诉时效如何处置
职务侵占超越追诉时效,该案件将不再被受理,有关规定如下:
1.但若案件在追诉期内已被立案,或受害人已提出控告但公安机关未予受理,则此时追诉时效的2.限制将不再适用,即使案件已过追诉期,仍大概进入司法程序并得到处置。
2.《刑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将来,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职务侵占与侵占罪有什么不同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从主体上看,职务侵占罪的主体特定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且非国家员工;而侵占罪的主体则更为广泛,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两者在主观方面也有所不同,职务侵占罪表现为明知是单位财物而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则表现为明知是别人的代为保管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从客观行为上看,职务侵占罪需借助职务之便,而侵占罪则一般不涉及职务原因。
4.两者在犯罪对象、所侵犯的客体及法律处置方法等方面也存在明显不同。
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罪差异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在侵犯的客体、犯罪对象、客观表现及主观目的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1.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则是这类单位资金的用法权。
2.在犯罪对象上,职务侵占罪针对的是财物,而挪用资金罪则针对的是资金。
3.从客观表现上看,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借助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挪用资金罪则表现为借助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用或借贷给别人。
4.在主观目的上,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旨在永久占有单位财物;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则意在暂时用单位资金,并计划归还。
找法网提醒你,这类差异构成了区别两罪的重点要点。